一个地址是可注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并领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营业执照。根据颁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在的工商登记改革方案中,放宽公司注册地址的要求,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可以“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顾名思义,须得“有址”才可多照,其指经政府批准的专业园区也可以一个地址登记2个以上的住所,但住所和经营场地所需要在同一个区域范围内才可以申请。公司地址要求是真实的地址,能够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比如房产证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这些创业者在租房的时候,可以向房东索取。不但能提供书面材料,而且这个地址还要能联系到对应公司,不能提供一个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地址资料,那就成了没有真实注册地址了。 基本上全国各地当前均可以“一址多照”了,但在注册前,还是建议具体的得咨询一下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为宜。毕竟对一个地址办多个营业执照的行为,各地审查的严格程度可能会不同。扩展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三个方面的登记事项的登记方式:在“住所”登记事项上,可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企业可以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可以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住所”栏可以载明营业场所地址;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个企业的住所。在“实收资本”登记事项上,则可在栏上载明“人民币零元本地区(如珠海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字样;对未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实收资本登记(备案)的,依法予以登记。在“经营范围”登记事项上,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企业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门类或者大类登记企业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栏统一加注“(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新办法拟规定,商事登记机关允许有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商事主体的住所;允许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商事主体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在本市同一行政辖区(区、县级市);允许商事主体的实际经营场所与住所分离,无须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仅作备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