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公司不配合你申请工伤认定,你需要收集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先到劳动局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然后,你还要有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企业信息查询网可以查询打印)、出入院证明或者诊断证明、由同事写的事故发生经过并签字按手印等材料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认定通过之后,就是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之后申请工伤赔偿。这时候公司还不配合赔付,就要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赔偿,但是仲裁委员是偏向公司方的,所以这里如果公司的赔偿不满意就不同意。之后上诉到,判决之后申请强制执行。(这里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走到了就肯定要和公司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