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什么叫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中止事由有哪些

帮助5人 5w浏览 #劳动纠纷 匿名 2020-11-17 新疆伊犁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卓越辩护团队
    卓越辩护团队
    43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仲裁时效的中止是指什么仲裁时效的中止,又称时效的停止或不完成,是指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某种法定理由发生,阻碍权利人申请仲裁,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中止时效的法定理由消除后,仲裁时效继续进行。关于仲裁时效中止的时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为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为如果在此之前发生某种事由,使权利人无法行使权利,在该事由消灭以后,权利人至少还有6个月的时间可以行使权利,因而没有必要使时效停止。这样规定,符合时效制度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的目的,同时也不损害权利人的利益。6个月以内的时效,则可在时效进行中的任何时候中止。仲裁时效中止事由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引起仲裁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和军事行动等。(2)其他障碍。如权利人或义务人暂时不能确定,因而不能行使仲裁请求权的情况。
    全文
    7 2020-11-17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6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叫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中止事由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63****62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6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2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拉玛依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6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哈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8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4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4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河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1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2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0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7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伊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1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哈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6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河子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0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3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4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1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拉玛依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克苏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1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5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5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勒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河子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吐鲁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8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音郭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0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喀什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和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博尔塔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0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鲁木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3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2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8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河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塔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克拉玛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连云港134****469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1****450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517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关系没有终止仲裁时效有几年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劳动关系没有终止仲裁时效有几年,劳动仲裁调解书是终止劳动关系了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和延长的事由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按照该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遇有以下几种情况,仲裁时效可以中止: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缺乏处理依据,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并等待答复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现场勘验、委托其他仲裁委员会调查时,在等待结果出来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死亡, 法定代理人和利害关系人尚不明确,当事人患重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况,致使当事人不能参加仲裁活动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或社会变故,造成交通、通讯阻断等其他防碍仲裁办案正常进行的客观情况期间。
仲裁庭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遇有上述情况需要中止仲裁时效的,应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执行。上述情况消除后,仲裁时效即应恢复计算。
另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30条还规定了仲裁时效延长的情况: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第43条规定: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4.4w浏览
劳动关系没有终止仲裁时效有几年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动关系没有终止仲裁时效有几年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和延长的事由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按照该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遇有以下几种情况,仲裁时效可以中止: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缺乏处理依据,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并等待答复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现场勘验、委托其他仲裁委员会调查时,在等待结果出来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死亡, 法定代理人和利害关系人尚不明确,当事人患重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况,致使当事人不能参加仲裁活动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或社会变故,造成交通、通讯阻断等其他防碍仲裁办案正常进行的客观情况期间。
仲裁庭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遇有上述情况需要中止仲裁时效的,应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执行。上述情况消除后,仲裁时效即应恢复计算。
另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30条还规定了仲裁时效延长的情况: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第43条规定: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4.4w浏览
劳动关系没有终止仲裁时效有几年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动关系没有终止仲裁时效有几年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和延长的事由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按照该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遇有以下几种情况,仲裁时效可以中止: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缺乏处理依据,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并等待答复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现场勘验、委托其他仲裁委员会调查时,在等待结果出来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死亡, 法定代理人和利害关系人尚不明确,当事人患重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况,致使当事人不能参加仲裁活动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或社会变故,造成交通、通讯阻断等其他防碍仲裁办案正常进行的客观情况期间。
仲裁庭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遇有上述情况需要中止仲裁时效的,应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执行。上述情况消除后,仲裁时效即应恢复计算。
另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30条还规定了仲裁时效延长的情况: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第43条规定: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4.4w浏览
劳动关系没有终止仲裁时效有几年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劳动关系没有终止仲裁时效有几年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和延长的事由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按照该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遇有以下几种情况,仲裁时效可以中止: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缺乏处理依据,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并等待答复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现场勘验、委托其他仲裁委员会调查时,在等待结果出来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死亡, 法定代理人和利害关系人尚不明确,当事人患重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况,致使当事人不能参加仲裁活动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或社会变故,造成交通、通讯阻断等其他防碍仲裁办案正常进行的客观情况期间。
仲裁庭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遇有上述情况需要中止仲裁时效的,应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执行。上述情况消除后,仲裁时效即应恢复计算。
另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30条还规定了仲裁时效延长的情况: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第43条规定: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4.4w浏览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和延长的事由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按照该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遇有以下几种情况,仲裁时效可以中止: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缺乏处理依据,需要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并等待答复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现场勘验、委托其他仲裁委员会调查时,在等待结果出来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死亡, 法定代理人和利害关系人尚不明确,当事人患重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况,致使当事人不能参加仲裁活动期间;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或社会变故,造成交通、通讯阻断等其他防碍仲裁办案正常进行的客观情况期间。
仲裁庭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遇有上述情况需要中止仲裁时效的,应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执行。上述情况消除后,仲裁时效即应恢复计算。
另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30条还规定了仲裁时效延长的情况: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30日。第43条规定: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4.4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