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算,如果是属于醉酒的情况,就算符合其他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因为当人体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人的大脑对行为的控制程度就会降低,所以醉酒后再上班,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做出如此规定,体现出国家反对职工酒后上班的坚决态度,这也是安全生产的要求,作为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扩展资料可认定为工伤的三种情形
1、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2、对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认为:职工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
3、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认为,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