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跨区变更了经营地址,得先到区工商局去索取允许企业档案迁入的函,需带以下材料:
(1)公司关于变更地址的股东会决议;
(2)全体股东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各地工商局都有,制式的)(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带这三份材料到需迁入的区工商局,会给开出一份针对工商局的同意企业迁入的函,凭此函,可到工商局索取企业登记档案,但中间不得拆封。
二、档案取得后,应
第一时间将档案移交工商局,并领取相关变更登记表格办理正常的变更手续。当然,如果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得办理相关的前置审批变更手续。(具体变更程序你在移交档案时,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会将有关表格和需准备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工商登记的变更程序就完了,一般正常情况下,7个工作日就可顺利拿到《营业执照》。
第二,自《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可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变更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变更手续;并且,也得在一个月之内,也是凭这些材料,到技术监督局办理代码证的变更手续。过期是要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