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跨厂房宜等高和等长。
2、厂房的铁建房屋和构筑物,不宜布置在厂房角部和紧邻防震缝处。
3、厂房体型复杂或有贴建的房屋和构筑物时,宜设防震缝;在厂房纵横跨交接处、大柱网厂房或不设柱间支撑的厂房,防震缝宽度可采用100~150mm,其它情况可采用50~90mm。
4、两个主厂房之间的过渡跨至少应有一侧采用防震缝与主厂房脱开。
5、厂房内上吊车的铁梯不应靠近防震缝设置;多跨厂房各跨上吊车的铁梯不宜设置在同一横向轴线附近。
6、工作平台宜与厂房主体结构脱开。
7、厂房的同一结构单元内,不应采用不同的结构形式;厂房端部应设屋架,不应采用山墙承重;厂房单元内不应采用横墙和排架混合承重。
8、厂房各柱列的侧移刚度宜均匀。
1、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标志隔开。
2、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3、在运行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为了可靠地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短路,必须使用短路片和短路线,禁止使用导线缠绕;禁止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4、在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反变压,除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熔断器;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看守现场,检查回路,确认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5、检查断电保护和二次 回路的工作人员,未经值班人员许可,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