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2,
977,32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7.15%)发出的《关于增加2016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增加《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临时提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04)。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该项临时提案,其他事项不变。现将更新后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如下:公司2017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5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