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现有效的法律、法规条文有什么对其进行限定。
2、公路的保护范围的多少,现有效的法律、法规条文有什么对其进行限定。请指点多谢!答复:你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98修正)》第十条限定,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范围,在通常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15433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可略小于上述限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量弧垂及最大计量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范围;海底电缆通常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通常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通常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关于公路的保护范围限定较多,你能够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公路法》、《公路路政管理限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这里不再一一说明。(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