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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赔偿的原则是什么,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可以约定吗

帮助5人 3.4w浏览 匿名 2020-11-29 浙江上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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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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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害赔偿,又称赔偿损失,是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依法赔偿守约方所受损失的责任。它是违约责任中常用的方式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一、完全赔偿的原则是什么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所受到的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以赔偿,它是充分、全面地保护守约方利益的有效措施。赔偿损失应当以守约方有损失为前提;同时,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违约方也要全部赔偿,通过赔偿使守约方的利益能够达到合同得到履行的相应状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不仅要包括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的现实的损失,即守约方现实的财产减少、丧失和费用的支出,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虽然不是现实的财产损失,但它是合同如约履行后当事人本来可以获得的财产利益。例如,在涉及转卖的合同关系中,买方因卖方不交货而无法转售,其所遭受的利润损失,就是方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予赔偿。可得利益有以下特征:1.可得利益是一种未来利益,是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才能获得的利益。2.可得利益具备实现的条件,只要合同如约履行,就会被当事人获得。3.可得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的履行能够获得的利益,也是在订约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利益。在赔偿可得利益时,应当采用“合理预见”规则。即赔偿额限于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其违反合同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这里,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而非守约方,以维护公平;预见的时间为订立合同时而非违约时,以排除市场变化对赔偿额的影响;预见的标准应当是一个理性的、通常的标准。
    二、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可以约定吗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对有关赔偿损失的问题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作出安排。它不同于损失发生后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由于损失赔偿要以守约方受有损失为前提,当损害发生后,会遇到确定赔偿额的困难,且其计算又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因此,约定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助于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有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
    全文
    12 20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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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赔偿损失中损益相抵原则
它是确定受害人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净损失”的规则,是计算受害人所受“真实损失”的法则,而不是减轻违约方本应承担的责任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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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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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赔偿损失有哪些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 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2、合理预见原则3、减轻损害原则4、损益相抵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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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诽谤罪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因名誉诽谤所导致的精神损害,可以依法申请相关赔偿: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新规定,对于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标准将会得到统一化的规范。针对侵害他人生命权所引发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赔偿额度,可按照该地区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这一指标进行计算,赔偿期限可至受害人届满20周岁为止;若受害人在这之前未满16周岁,则每周岁者可减少一年的赔偿期,且最低不得少于五年;若受害人已年过60周岁,则其每增加一周岁,赔偿期便会相应地减少一年,且最低不得少于五年。而对于侵害他人健康权所引发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则应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但在考虑受害人年龄因素时,不应作为主要参考因素。
至于侵害他人身体权的情况,则可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审维持原判后律师还能不能会见
[律师回复] 解析:
可依法会见。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辩护律师有权与被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会面并进行通信交流。
此外,其他辩护人员若得到了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授权批准,同样也是可以与被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进行会面和通讯的。作为辩护律师,只需持有其律师执业证书、所属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等所需材料,便可向看守所提出申请,请求安排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会见当事人之前,应确保自身携带的各项文件完备无缺,尤其关注针对该案的核心问题所提出的疑问是否详尽且具有引导性,以便能够引导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
同时,还需关注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是否适宜进行会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原告能否撤销侵占罪立案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涉及到侵犯财产权益的诉讼案件,在尚未得到正式宣判结果之前,都具有申请撤销诉讼的可能性。而关于此类犯罪的具体种类,便是我们常说的“侵占罪”——它通常是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遗忘物亦或埋藏物为主要动机,以非正常手段强行占据并拒绝归还给相关主体,并且这种行为的数额通常都较大,因此其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然而,对于自诉人来说,他们的权利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在法院宣告判决结果之前,他们能够与被告方达成和解协议,或者主动撤回自诉请求,那么这也是完全合法且可行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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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财产损失赔偿的原则有全部赔偿原则,以及还有财产赔偿原则,再者就是损益相抵原则,同时还有过失相抵原则,最后还有衡平原则;只要让他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需要承担起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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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开设赌场罪温岭当地请律师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一)未包含财产纠纷事项的代理业务:
每项代理服务的费用在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之间不等;
(二)涉及到财产权益的代理事务:
每项基本服务费用在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区间内收取。
若争议的财产标的金额超过了1万元,则应根据以下规定进行具体的阶梯式收费。
争议标的金额的计费比例如下:
对于1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收费率为5%至6%;
对于1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收费率为4%至5%;
对于1000001元至5000000元的部分,收费率为3%至4%;
对于5000001元至10000000元的部分,收费率为2%至3%;
对于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的部分,收费率为1%至2%;
而对于50000001元及以上的部分,收费率为0.5%至1%。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若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每项代理服务的费用在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之间不等;
若涉及财产权益纠纷,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二)在审判阶段,若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1)作为被告方辩护律师的代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之间不等;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之间不等;
若涉及财产权益纠纷,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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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审判实践中,有下列原则来进一步界定违约间接损失的范围:1、确定赔偿的目的是在金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达到的同样状态。2、损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发生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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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太原取保候审手续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流程及其所涉及到的必要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在这个环节中,已经处于被拘押状态下的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及其相应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享有向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而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所聘请的律师同样有资格代表他们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取保候审申请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其次,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同意的明确回复。如果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就需要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同时还要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且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对于那些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申请,相关部门将会拒绝,并向申请人详细解释拒绝的原因。
此外,司法机关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在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或盖章,同时还需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的各项规定。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会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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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损失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保险利益损失的赔偿原则首先是最大诚信原则;第二是近因原则;第三是损失补偿原则这三条主要的赔偿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就是指在进行保险利益损失赔偿的时候应该要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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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诽谤罪声誉损失赔偿标准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因侵犯名誉权等诽谤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问题,其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是针对受害者精神层面的经济赔偿。
然而在精神赔偿金额的具体确定上,我国并无统一明确的规定或数值标准,较大程度上依赖于法院审判人员依据特定的法律准则和参照各种相关因素来进行自我判断。以下是在做出精神损害赔偿时需要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补充适用原则,这可以被视为精神抚慰原则的延伸体现。对此类精神伤害的赔偿优先适用非货币化的方式来解决,当这种方式无法充分保障受害者权益以及实现对加害者的有效惩戒,则需适时引入货币赔偿措施加以辅助,以便给予受害者适当的心理安抚及经济补偿。
第二,公平适用原则,亦可称为公正原则或公平合理原则。在采用货币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中,一方面需要考虑这项措施的民事惩罚力度,避免加害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不当收益;另一方面还应基于现实情境,为受害者提供适当赔偿以填补他们受到的精神创伤,即确保他们不会因此遭受不公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注册公司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注册流程中的各种支出,因其阶段与情形的差异性,会导致其会计处理方式的多样化:
首先,关于公司筹备创立期间所发生的工商注册费用,此部分款项应当归入开办费科目。在此过程中,会计分录方面,借方将记录为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而贷方则将记载为银行存款;
其次,当公司业务正式启动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被划分为管理费用范畴。在会计分录方面,借方应记录为管理费用——办公费,而贷方则应记载为银行存款;
再者,若公司针对某项商标或者专利进行注册,那么这笔费用就应该被列入无形资产科目。在会计分录方面,借方应记录为无形资产——商标权(或专利权),而贷方则应记载为银行存款;
最后,当公司决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投资设立子公司时,涉及到的注册费用可能会有两种情况:若该笔注册费用由公司总部全额承担,那么它应当被归入管理费用科目,会计分录同上述第二点所述;
然而,若该笔注册费用由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自行承担,那么它应当被列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会计分录为借方其他应收款,贷方银行存款。总的来说,公司注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主要是被归入管理费用下的开办费或办公费科目,但具体的归属还需视注册的阶段和实际情况而定。
至于那些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注册费用,它们则会被直接列入无形资产科目。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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