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一、发现对方出轨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吗通常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如果是前面所说的
第二类、
第三类婚外情,那么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还没办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所以由此可知,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尽管夫妻双方还没办理离婚,也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发现对方出轨的话,此时也是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但即使能够证明对方出轨,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也只会让法官酌情考虑,而并不能因为对方有出轨行为就对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当然要是可以证明对方的出轨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话,那么在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