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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后做的询问笔录,可否作为证据使用?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20-11-29 河北秦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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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等规定,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询问笔录的处理办法同讯问被告人笔录的处理办法一样。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要允许书写,必要时,也可以让证人、被害人亲笔书写证词。询问笔录的顺序应该符合实际的询问顺序。证人或被害人以及询问人员都应该在询问笔录上签名。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询问证人,应当由检察人员进行。询问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这些规定对询问笔录的形成从形式上到实质上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定。一旦缺乏上诉某一项内容,该询问笔录就可能面临证据合法性的质问。
    调查询问笔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取证主体的法定性。
    (2)制作过程的客观性。
    (3)制作内容的主观性。
    (4)制作要求的规范性。
    全文
    8 20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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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询问笔录算立案吗
不算,立案侦查是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具体情况下应当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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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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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的区别?
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 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问话对象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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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洗钱罪立案要多久开庭审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洗钱行为被视为刑事犯罪,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并立案之后,应当在两个月之内完成整个审判过程,这是一项硬性的法律要求,至多不允许超过三个月。
然而,对于具体的开庭日期,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牵涉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抑或存在其他特定情形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判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
此外,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进一步延长审判期限的,必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当人民法院变更了管辖权的案件时,其审理期限应自新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对于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待补充侦查工作结束并将案件移交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需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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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要哪些证据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际案例中,如果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在接受他人交付保管的财务后,擅自将其占为已有,而对于主人要求返还时却拒绝归还,并且该财物价值在一定额度之上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就符合了侵占罪的定义。
因此,确定侵占罪是否存在的过程,即是搜集相关证据来证明侵权罪的成立。
这些证据可以涵盖人证、物证以及音像资料等等多种形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凡是非法占有别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且逃避返还,金额达到一定量级,且不愿意承担返还责任的,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罚款的法律制裁。
倘若侵占的数额巨大甚至涉及到更为严重的情节,则将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此外,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也明确指出,所有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都属于证据范畴。
具体来说,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然而,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查证核实,只有经得起验证的证据才能够成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开设赌场罪是以什么为依据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之相关条款规定,以获取商业利润为动机,召集众多人员进行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自己的职业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还需承担罚金刑罚。
对于开设赌场的违法者来说,他们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更加严重,包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同样要受到罚金的制裁。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那么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罚金。
此外,如果组织中国公民参与到境外赌博活动中,且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话,也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具体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
第一种情况是以获取商业利润为目的,以行为人为核心,在行为人的控制和管理之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
无论该场所是否公开,都不会对犯罪构成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第二种情况则是以获取商业利润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构建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充当代理人,接受投注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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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的区别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的区别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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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强制猥亵罪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强制猥亵的证据种类及认定标准如下:
1、物证与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护;
5、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6、办案机关制作的勘验、检查笔录;
7、借助各类现代化科技设备收集到的视听材料。
其中,视听材料可细分为:
录音资料、录像资料、电子计算机存储资料以及通过专门技术设备获取的信息资料等。
对于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实施强制猥亵行为,或对女性进行侮辱的行为,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行为人在公众场合或群体中实施上述行为,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则应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猥亵儿童的行为,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应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多次或多人猥亵儿童;
(2)在公众场合或群体中猥亵儿童,且情节恶劣;
(3)导致儿童身体受到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
(4)猥亵手段极其恶劣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起诉离婚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证据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诚然,提出此类请求并非不可能,但必须满足以下几点前提条件:
(1)首先,申请方必须是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
(2)其次,必须递交正式的申请书。
对于当事人寻求法院协助调查取证的事项,他们应向法院呈报书面申请。
此种申请书需明确记载被调查者的姓名或者机构名称、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需采证之证据的详细资料以及人民法院特派员进行调查采集证据所必需的理由及其所需证实的事实真相;
(3)再次,必须遵守提交申请的限定时间。
即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要求人民法院开展调查并收集证据时,不可超过举证期开始后第七天的截止日期;
(4)最后,提供充足且必要的证据线索,该线索也应与其所对应的证据具有实质性的内在关联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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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有什么区别
一是含义不同;二是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三是问话对象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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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猥亵罪的行为认定证据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认定猥亵罪的案件时,必须同时具备多种法定证据形式,包括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口供以及辩护词、鉴定报告、现场勘查记录、视听资料等等。
只有如此,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司法判断的准确和公正。
2、在涉嫌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考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书,那么被告人有可能获得缓刑的机会。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依据具体案情而定。
3、关于是否需要对被告人进行判刑,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决定的。
在强奸罪中,所谓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的性器官遭受严重损害,或者引发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或者经过治疗后仍无法挽回生命的情形。
对于那些出于报复、灭口等目的,在实施强奸过程中杀害或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罪犯,应该分别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并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予以处罚。
4、在强奸罪的主体问题上,我们通常认为,该罪的主体只能是年满十四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女性不能单独构成此罪,她们仍然可以作为教唆犯、帮助犯,甚至是间接正犯和共同正犯参与到强奸罪的犯罪活动中。
5、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以上所述仅限于单独犯罪的情况。
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存在“部分行为共同负责”的特殊规定,女性是有可能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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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没做询问笔录可以吗?
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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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交通肇事罪会开庭审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流程如下:
首先,审判长会对参与诉讼的各方当事人到庭情况进行核实,并以庄严的方式公布审理案件的原因及案情;
其次,控方代表公诉人以及被告方代表辩护律师,将各自证明本案事实存在与否的证据予以展示,同时亦有权利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在此基础上,法庭将展开激烈的辩论环节,而决定案件最终走向的,则是双方代理律师的辩护意见与反驳意见;
最后,审判长将根据庭审过程中收集到的所有证据和辩论结果,作出公正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审判过程都必须公开进行,并且当庭宣判的案件,其判决书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送达到相关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公诉机关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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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主犯的认定证据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绑架罪这一罪行,其内涵在于从带有的胁迫他人的意图出发,利用强制性力量来实际控制被害者作为人质的行为。
侵犯的实质法律权益则为人质所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等基本人权。
而为了精准地定罪,我们需掌握如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1.物理证人:
包括相关实物以及影像图片等信息。
2.书面证据:
主要涵盖与此相关的信件、电报、临终遗嘱、借据等文本文件。
3.证人证词:
主要涵盖经过鉴定的证人和目击者等人的证词,以及其他知情人士的证词等。
4.受害者陈述:
主要以对被绑架者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的笔录以及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等形式呈现。
5.犯罪嫌疑人口供与辩护:
主要以审讯笔录和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等形式展现。
6.鉴定结果:
主要包括法医学鉴定、物品鉴定、精神疾病鉴定以及其他相关鉴定。
7.勘查、检查笔录:
主要包括在勘查、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情况的文字记录。
8.视听资料:
主要包括相关录音、录像资料以及照片等。
9.其他证据:
例如退赃记录、起赃笔录、辨认笔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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