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职工办理异地户口离职提取手续的条件:
1.非广州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该提取条件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的当前余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需要提交的资料(缺一不可):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4.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职工按政策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银行网点审核并即时办理提取销户手续。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温馨提示:
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wgr/)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建议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网点查询个人账户情况。若您的个人账户挂在我中心集中封存户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无须加盖单位公章;若您的个人账户挂在原单位名下的,且该单位已注销的,请到工商局打印一份单位注销或两年以上没有工商年审信息的商事登记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到中心任一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从原单位转移至集中封存部),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无须加盖单位公章。从原单位转移至集中封存部需要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若原单位已不存在,则无需盖章,但需提供工商部门打印的单位注销或年审信息查询证明、职工个人书面申请);
2.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另请留意:个人信息不相符的,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谢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