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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帮助5人 3.6w浏览 匿名 2020-12-02 广东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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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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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答如下,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有以下程序: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然后,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在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延伸阅读:注册各类内资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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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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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外投资是否有限制,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股东对外投资是否有限制,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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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具体有哪些
作为公司的隐名股东,代他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可以享有以下几种权利: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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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法人及股东职责具体是什么
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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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无固定期限合同被裁员赔偿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宜,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需要注意:
首先是双方协商解除,在此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方面则需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即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则应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是不足一年的劳动者来说,应按照一年的时间来计算;
而对于工作年限未达到六个月的劳动者而言,则应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
其次,当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若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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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具体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包括认缴出资额、并以自己的出资恶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认缴出资之后不得抽逃资金等。此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还包括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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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的界限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从事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的职员,并且这些人必须是非公职人员,因此属于特定范畴内的犯罪主体;
然而,侵占罪则可以由一般的任何人来实施,只要他们满足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
2.在主观心态上,职务侵占罪表现为行为人明确地知道这些财物乃是单位所有,但却毅然决定采用侵吞、盗窃、诈骗等非法方式把它们据为己有;
与此相反,侵占罪的主观心理状态则是清晰地认识到这些财物是他人的代为保管之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然后坚决地将其占有,并且拒绝归还给原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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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具体处罚有何标准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有人触犯了受贿罪行,依据其涉嫌受贿的具体数额以及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按照我国《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应规定进行惩治,即参照对贪污罪所做的处罚标准执行。
对于以威胁、要挟等方式实施的受贿行为,应当予以从重惩罚。
倘若受贿数额达到较大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而对于受贿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至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极其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刑事责任;
如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承担没收个人财产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洗钱罪主体包括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针对洗钱犯罪的问题上,关于主体方面,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到的是,作为自然人,它的范围相当广泛,换言之,只要任何年满十六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皆有可能触犯洗钱罪;
而与此同时,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经明确规定,除自然人之外,单位同样可以成为洗钱罪的实施者和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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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股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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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挪用公款罪有特殊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这是一种特殊的主体类型,具体来说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概念,其内涵与外延与前文所阐述的贪污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基本保持一致。
也就是说,这种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的特征仍然存在。
具体而言,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在国家机关中担任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接受国有单位委派前往非国有单位中执行公务的人员;
以及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
2、挪用公款罪,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公款擅自挪作他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或者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亦或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挪用的款项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特定用途的款物,并被个人私自占用,那么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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