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宜,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需要注意:
首先是双方协商解除,在此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方面则需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即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则应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是不足一年的劳动者来说,应按照一年的时间来计算;
而对于工作年限未达到六个月的劳动者而言,则应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
其次,当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若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