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损毁。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半年或者一年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若当事人一方违约,违约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家违约则丧失定金,卖家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