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遇到这种情况,要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商品房认购书》中只是简单的约定了由购房者向开发商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日后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而对所购商品房的其他重要信息没有相关约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商品房认购书》中对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销售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及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及责任等,在商品房买卖当中的主要内容均做了详细的约定,且您已经交纳了购房款,该份《商品房认购书》应当被认定为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就是说即便开发商涨价、拒绝与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您也可以根据之前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要求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等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