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单次报酬低于800元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较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例如:画家张某作画一张,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0-40000×20%=3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2000×20%+(32000-20000)×20%×50%=6400+1200=7600元。你只要按照这个劳务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计算基本不会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