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视为无证驾驶,驾驶人向交警说明情况,交警证实后,通常是扣一分,罚款20到200元,这种情况的处罚适应于驾驶人忘记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符合的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或视同为无证驾驶的情况具体如下:
(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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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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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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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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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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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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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机动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