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对北京产假最多多少天进行了重新规定。新修订的计生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至此,北京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根据条例的最新规定,今后,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女职工产假最多可延长3个月。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 ,以及条例新增的30天生育奖励假,女职工可累积享受最高长达7个月的产假。 婚假还是10天 虽然取消了7天晚婚假,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也就是北京职工还是可以享受10天婚假。 产假128天,最长可休7个月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3个月(考虑在不过度增加单位负担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灵活安排的时间)。也就是女职工最少可享128天产假,最多可有7个月产假。 以前产假是这样的 产假98天+晚育假30天+经单位批准可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假3个月 现在产假是这样的 产假98天+生育奖励假30天+单位同意增加假期1至3个月 提示: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陪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5天。 提示: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