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肌源性运动神经损害,还有肾炎,股骨头坏死几种慢性病?
[律师回复] 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结婚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可以的。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