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近期免冠照片,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报表。已经出生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双方或一方为流动人口的,还应提交《婚育证明》或户籍地乡(镇、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填写《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表》。但一方或双方为北京市户籍的,由北京市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在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不需再出具纸质证明材料。扩展资料:办理流程: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