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拔等几种,土地划拔和土地出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形式,两种形式都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也有一些差别。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目前,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但到期后是否需要继续交费、如何交费等问题目前尚未最终确定。如果国家征用此类土地上的房屋,将根据土地出让的剩余年限,结合当时的地段价值,做相应补偿。而划拔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尝费用。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还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拆迁还建房的土地性质大多为划拨地,出让地占少数,随便补充,还建房的土地性质还可以与相关拆迁部门协商(当然那是相对和谐的拆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