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你的情形符合第
(一)款的规定,劳动局工伤管理部门应予认定为工伤。
2、如果你的伤情轻微,依《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可能评不上工伤等级。参考下列标准:十级系列: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