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职工事假,是因为私事请假,没有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 1.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
(一)在事假期间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的
(三)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中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