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登报声明挂失后一般需要等30日,才可以补发新证。《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具体标准由各地登记机构自己掌握,一般来说,不宜短于一个月,也不宜长于三个月。也有的地方只需要15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