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答:该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首先,该公司违反自身的法定义务。你去该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购房,在与售楼人员初谈相关购房事宜后,经其提议、陪同而去参观公司已经装潢的样板房,彼此之间属于消费合同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你已受伤并致残的事实,表明该公司未能尽到自身职责。
其次,该公司的行为违法且具有主观过错。相关建筑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建筑施工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公司让非建筑人员的消费者进入施工现场,明显与之相违。同时,该公司将样板房布置在施工现场且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带领包括你在内的消费者出入可能出现的危险是应当预见的,无论是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轻信可以避免,均表明公司对你已经造成的损害存在过失。虽然你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可能意识到危险,但因不知具体情况且基于对公司的信任,故不能据此推定你对损害也存在故意或过失。 再次,该公司必须对你的损害担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