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不能入户深圳(当地已经实行积分入户):在事人已经退休的,不能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把户口迁入当地;
2、但是在当事人的子女、配偶在当地有稳定住所,并且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第10条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投靠迁入;
3、户口迁入当地后,可以享受当地的公共服务、在当地申请领取驾驶证等待遇。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本条第一款第
(三)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同时达到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本条第一款第
(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第十一条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在深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居住社保迁户。居住社保迁户以积分制办法实施,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公安等部门另行制定。
符合本条规定人员迁户时,男性应当在55周岁以下,女性应当在5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