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及其它组织出租房屋要求具备房屋租赁许可证,但现实的房屋租赁活动中,相当多数的单位并没有办理房屋许可证,我们审理的案件中也是大多数铁路企业作为出租人的都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这类合同中的租赁房屋时间长的话有什么影响效力应当如何认定呢?通常情况下应属有效合同。法人及其它组织出租房屋要求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的规定是由国家工商总局的部门规章中规定的,其效力等级属于行政规章,在审判实践中只能参照适用,而且这项规定只能理解为是一种倡导性规定,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站在行政管理的层面上作出的此项规定,企业是否具备租赁许可证,并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构成影响。如果没有办理租赁许可证而出租房屋的,可以行政主管机关进行行政处罚,但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