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应当肯定的是,你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提讼。尽管你与公司是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宝达成购销协议,但由此出现的诉讼管辖同其他合同纠纷一样,一般分为约定管辖与法定管辖。鉴于你与公司之间没有约定管辖,决定了本案只能适用法定管辖,而法定管辖分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管辖两种。如果仅按被告住所地管辖而言,你的确只能在数千里之外的公司所在地,但要是按合同履行地管辖,则因为合同履行地并不一定就是被告住所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支付宝争议处理规则》也指出:“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以买家留下的收货地址作为货物交付地点。”也就是说,本案完全可以确定你家所在地为合同的履行地,从而由你家所在地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