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单纯的临时出入证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当进一步提供工资单、工作证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可以说明用人单位的方位、内设机构以及公司领导负责人,部分仲裁委也予以支持。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