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另一方就不支付抚养费。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2、就探视权来说,法律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可见,这是两方面的问题,如果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但是这并不构成就取消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