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发工资不是可以拉电的理由,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的前提是:该公司或工地施工的单位必须有营业执照,属于合法企事业单位、机关或团体。 不发工资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仲裁,仲裁后依然不履行的,可以到提讼或直接到提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