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罪。
一、刑法第236条: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归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好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妇女、好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2010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关于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如下: 构成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妇女、奸淫1人1次的,可以在3年至5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0年至12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 定量刑起点:妇女、奸节恶劣的;妇女、奸淫3 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2人以上妇女的;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综上所述,量刑起点为三年到五年。至于赔偿问题,没有固定标准,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