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属违规行为,违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规定,而且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我国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实行了严格的准入制,个人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否则违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再则家庭违规安装使用的卫星天线一般是无避雷措施的,“锅头”的卫星天线是金属体,电阻小,极易成为空中雷电和大地或建筑物间放电形成雷击的良好导体,被雷击后放电产生电磁场在天线上引发感应雷击而伤害卫星天线或人的危险,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害。
2、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四条 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实行许可制度。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施工及其配套供应、售后服务维修和卫星节目落地代理、收视授权等相关服务活动。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施、工具,对个人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