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食指还剩一节,工伤评定为九级伤残的,是无法办理民政部门的残疾证的,民政部门残疾的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评残标准》主要伤残依据如下: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三、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3岁以下不定残)。
四、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