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手指断一半几级伤残
依据现行的相关规定,假若伤者右手食指以及中指各自缺失两节、而无名指仅损失一节的话,应被评定为七级伤残。在工伤鉴定等级之中,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条规定的条件,即可被评为七级工伤:伤者手掌的除了拇指以外的其余2到3根手指(包括食指)的近侧指问关节全部断裂;或者伤者手掌的除了拇指以外的其余2到3根手指(包括食指)的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右手食指末节截肢了可以办伤残鉴定吗
右手中指部分或全部截断者,一般可以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级别。在实际情况中,需要通过伤残等级的专业鉴定方可得到确切的评估结果。而所谓的伤残鉴定,即为伤愈之后对是否存在伤残程度进行的专门鉴定,其所能涵盖的领域包含了诸如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意外伤害以及打架斗殴等各类情形下的伤残鉴定探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右手食指与中指分别有两截手指不幸缺失,而无名指仅失去一截手指时,其所涉及到的伤残等级评定应为第七级。然而在对于工伤损伤程度进行精确评估的过程中,除了大拇指之外,如果手掌部位2至3根手指(其中包括食指)的近侧指间关节完全断裂或者功能遭受严重损害,亦可以被评定为七级工伤的范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