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起,本市在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截至上年末,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倾斜增加养老金。日前,本市社保经办机构主要对从2016年1月起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人员予以补发。原已足额享受的,不属于补发范围。
1.根据以上政策,本人是09年企业退休职工,应该能够享受此项政策,但却没有享受到。相反我小区的邻居是2011年机关退休的干部,他却享受到了,这是为什么
2.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属于“2016年1月起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人员”网友你好:建议当地社保中心当面了解一下。老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