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休息是需要员工携带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到公司请假休息的。如果经医院复查后,员工不需要休息,那么工伤假结束,员工本人还需要休息的话,那么所请假按事假计算。
2、在工伤假期间,受伤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所以单位必须要医院的证明才能批准工伤假。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