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试行文件一般都有有效期,有效期满前,有必要继续的文件会重新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公布重新确定有效期。
《山东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下列规范:
(一)结构严谨、内容完备、条理清楚、用词准确、文字简洁,符合公文处理的要求;
(二)名称可以使用“办法”“规定”“决定”“规则”“细则”“意见”等;
(三)形式规范,可以用条文形式表述,也可以用段落形式表述;
(四)依法设定有效期,一般规范性文件有效期3年或5年,标注“试行”“暂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1年或2年。
第二十三条 起草处室、单位应当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执行的,按照本办法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