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是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属于前置程序,应当先仲裁,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如果一方对裁决不服提讼,然后还有二审、执行程序,整个时间是很长无法估算的:
1、劳动仲裁裁决时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民事一审审结时限 简易程序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普通程序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