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通过打官司来要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