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购房者要确认开发商的资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买卖的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交易合同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注意,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交易双方接到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记得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同时需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之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交易双方同时在场共同办理。但是如果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