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头沟区2017年搬迁计划的问题,给您如下解答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这次搬迁的范围是山区农村地处采空区和强泥石流易发区的农户。搬迁户及人口的确定,以2003年9月30日登记在册户籍人数为准;2003年10月1日以后,本村村民结婚、生育等新增人口也在搬迁补助范围之内。,不在本村居住,且无自己房产的空挂户不在搬迁补助范围之内。
计划利用四年(2004——2007年)时间,对本区8个镇、22个村中的2102户、6347人实施除险搬迁。其中,2004年涉及381户、1050人;2005年涉及683户、1871人;2006年涉及584户、2147人;2007年涉及454户、1279。
搬迁工作具体补助标准
1、整建制(包括小村合并另建新村)搬迁村,搬迁建房补助按8000元/人的标准(市补)兑现。水、电、路和建房占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新产业项目开发的补助标准是,跨村域异地搬迁的按5000元/人(市补2000元/人,区补3000元/人)进行补助,本村域内新址搬迁的按3000元/人(市补2000元/人,区补1000元/人)进行补助。
2、搬迁村采取整村并入大村或采取村际合作开发形式进行跨村、镇域异地整体搬迁的,建房补助按8000元/人的标准(市补)兑现;水、电、路和建房占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新产业项目开发按接收人口5000元/人的标准(市补2000元/人,区补3000元/人)对接收村进行补助。
3、采取分散插村形式进行搬迁的,按照10000元/人的标准(市补)进行补助。其中,建房补助按8000元/人的标准兑现,水、电、路和建房占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新产业项目开发按接收人口2000元/人的标准对接收村进行补助。
4、在本村域内局部搬迁的,按照10000元/人的标准(市补)进行补助。其中,8000元/人用于农户新建房补助,2000元/人由村集体统一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户技术培训。
5、采取社会团体、法人合作开发等形式进行搬迁的,按照10000元/人的标准(市补)进行补助。其中,8000元/人用于农户新建房补助,2000元/人用于农户技术培训、接收地产业开发。
6、搬迁户采取投亲靠友、自找门路等自行搬迁的,按照10000元/人的标准(市补)直接补助到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