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
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
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
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
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