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又有重大立功怎么量刑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经过刑法修正案八“第九条、删去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原第二款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修改后应对自首和量刑的情节分别量刑,然后合并,理解的话,其最大的区别是由原来的“应当”变为现在的“可以”。裁量权在法官那。自首通常情况下比被执法人员强制性的拘捕归案判罪教轻,通常情况下自首伴随着自身的一种醒悟或者说是对错误的一种认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最基本条件。立功主要指自首之后主动揭发同谋或者其它犯罪者,帮助执法人员破案的行为。根据刑总第68条,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罚。从轻处罚是指按找罪刑情节的从轻原则判决刑罚,减轻是指判决之后在原定刑罚上减少处罚,免除刑罚即不负刑事责任。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重大立功则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自首又重大立功的,法官在判决的时候都会从轻判决的,这种有关判决的问题我们现在没有必要去讨论,不过如何判还是要根据刑法最基本的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