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刑事案件的刑事部分是不能和解的,但是民事部分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和解掉。
但有的案子,在公安阶段,因为比较特殊,双方都有过错,处于和谐社会不想把事情搞大考虑,所以公安机关对双方都会进行一个调解,调解成功了,案子就撤销了,这样的案子,不能反悔。但你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如果作为刑事案子,民事部分在公安阶段的双方和解了,而在开庭审理时反悔了,法律是允许的。如果在法庭判决以后或者二审当中反悔了,那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0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