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如何判定夫妻财产按份共有的相关回答:
第1种情况: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1、假设男方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那么房子就属于男方,即使离婚了根据《婚姻法》,男方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同理,女方全款购买亦是如此。
2、假设男方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因为需要婚后共同财产还贷,贷款属于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因此房子也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离婚后,关于婚后的贷款部分的分割就需要双方共同协商,不仅要考虑到已还的本息和未还的债务,还需要考虑到房屋的增贬值。
第2种情况: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1、男方婚后全款买了一套房子,根据《婚姻法》规定,只要女方可以证明买房时自己出了钱,那房子就视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否则房子归男方所有。
2、夫妻双方婚后贷款买了一套房,房子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贷款属于双方的共同财务。因此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也就按照共同财产和债务来分割。
3、男方或者女方的父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既然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假设离婚了,如果没有“借条”等其他凭证,父母的出资将视为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父母也无权索要回出资的钱款。
看到这里许多网友估计对共同财产的界定有些不太清楚,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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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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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这里还需要注意,如果夫妻双发在婚前做了共同财产的协定,约定了哪些财产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算作是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家庭共同财产,分别归谁所有。那么《婚姻法》尊重约定优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协议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