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该条规定,最低可处管制(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2.实际量刑中,受情节、悔罪态度、年龄、赔偿情况等影响,还可能作出更轻的判罚,因此造成轻伤的,也有可能宣告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