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社会常识,本案中主要是下车后被动物咬死的必然性到底有多大,以及其他周遭环境对被害人死亡是否起到相关作用三个要点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细致的问题。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比如本案中,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特定的环境下,能否正确恰当理解谈话的内容,以及行为人是否有可能根据谈话内容和对象的特殊性,预知到自己的言语对被害人可能起到超出常人的。显然对于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综合判断其故意内容,还是被小型豺狼当场咬死的,还是被豺狼咬伤后,其中被人的因素到底占多少成分,均需要详细的调查才能得出结论:
①是否系主观故意判断是否系主观故意,除当事人供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二人关系、有无过节,有无其他特殊或巧合因素等等。
②故意的内容是致人死亡还是致人伤害。
③言语与死亡的后果是否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判断因果关系同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有无预谋、有无同伙等等,也要考虑作案时的客观环境,作案的全过程,既要把握人的特殊因素,又不能完全抛开社会常识。所谓人的特殊因素,感染狂犬而死受伤后是否采取了(何种)急救手段等等,由此明确作案动机。再结合旁证加以分析,必须排除言语误会等非故意情节。再结合供述,受害人是被老虎狮子等大型猛兽咬死的,能够在多数情况下正确分辨周围环境是否安全,那么做出了如此不理智的事导致自己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