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原则。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只是手段,其目的在于使当事人和群众看到法律的权威性和不 可抗拒性,从而教育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因此,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过程也是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执法人员要不失时机地宣讲法律法规,促进当事人及群众知 法、懂法从而守法,减少对执法机关的抵触情绪。
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原则。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或剥夺了当事人对财物的占有、支配、处 置权及部分或全部经营权,如果行政机关滥用职权,非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就会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中,相对人始终处 于不利地位。所以,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给予行政相对人申辩的机会,并明确告知:如果其不服该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